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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103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始辦理了!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,至104年2月25日止仍未就業,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(即104年1月26日前失業者),並請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。申請人及其配偶10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。

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表示:103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,自104年2月25日起受理申請,至104年3月31日截止(以郵戳為憑)。申請書請逕自屏東縣政府勞工處、就業服務中心(站)、勞保局與其各辦事處、及勞動部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,或經由勞動部網站(http://www.mol.gov.tw)進入下載,申請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。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:0800-08515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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